通知公告
杨明轩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2-07 11:19
来源: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杨明轩因保管不善,将1510315000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明轩
2025年02月07日
杨明轩因保管不善,将1510315000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明轩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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