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06 16:28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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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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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住所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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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霍市监处罚【2026】013号 |
霍林郭勒市鹏坤冷冻食品商行 |
92150581MADQWH8J18 |
霍林郭勒市沿山路西侧 |
姜海萍 |
霍林郭勒市鹏坤冷冻食品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故意撕毁标签,存在主观故意性质,且冷库有批发性质,货物存量较大,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规定,不建议不予行政处罚。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四)项的规定,综上所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霍林郭勒市冷冻食品商行处罚如下:罚款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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