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0 17:27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财政局
分享到: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进一步扩大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现将《霍林郭勒市财政局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对代理记账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霍林郭勒市财政局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霍林郭勒市财政局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度对代理记账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霍林郭勒市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2026年度市场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由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是规范检查过程,强化结果运用。本次跨部门联合检查要求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工作模式,对检查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形成检查对象动态数据,为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强化信用分类,推动精准管理。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
三是全面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况外,将抽查检查结果公开公示,按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同时,将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二、检查事项
(一)财政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中介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
3.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审核情况;
4.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5.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3.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三、抽查检查对象和抽查方法
本批次抽查由财政局发起,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确定本次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计划、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
- 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财政局发起,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各自划定的被检查主体行业或分类,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建立“一单两库一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制定抽查计划”。
四、检查人员抽取方法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将财政局发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人员抽查匹配。
五、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 2026年6月10日-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是一项常态化、全覆盖工作。各局各相关股室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检工作的统筹协调,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落实责任,积极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执法人员依法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特别是发现企业有“登记事项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况,要及时依法处理,符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行为的,列入异常名录。
(三)做好信息公示。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认真做好对企业的检查信息录入工作。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示,确保公示率达到100%。录入完成后执法人员要将随机抽查检查表交到各部门负责股室存档。
(四)总结经验做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在联合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纳入信用监管,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同时认真总结,系统梳理跨部门联合工作亮点和做法,为进一步提升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夯实基础。











蒙公网安备 150581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