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14 09:0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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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的通知
霍政办字﹝2023﹞22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3日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霍政字﹝2020﹞77号)和《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通水字﹝2020﹞72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科学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霍林郭勒市水务局成立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2020年10月16日,霍林郭勒市水务局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规划编制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和时序进度,为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和通辽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霍林郭勒市各项水务工作和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防汛抗旱减灾、民生水利、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各方面不断加强,河长制全面建立,实现河湖管理体系全覆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行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编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作为谋划水利行业长远发展的大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支撑国家重大战略有关要求,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立足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统筹谋划和推进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补短板重大水利工程,完善国家水网格局,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严格按照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决定,针对霍林郭勒市水利行业“十三五”后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保障生活、生态及生产用水为主线,以工业带动其他行业,突出防洪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及水资源管理四大主题,同时做好防汛抗旱、民生水利、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水政监察执法等水务工作,通过开源、节流等措施,解决全市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行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霍林郭勒市各项水务工作和水利建设的指导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和主要成就
1.水利行业管理不断加强。在防洪管理方面,加强了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及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了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加强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为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奠定了基础;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在建设管理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对质量、财务和合同等实行制度化管理,保证了霍林郭勒市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水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为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制定颁布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编制《霍林郭勒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霍林郭勒市节水型社会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办法》《霍林郭勒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霍林郭勒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今后更好地贯彻落实涉水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
3.水利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和通辽市水务局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治水思路,霍林郭勒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水管单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等问题,按照机构改革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霍林郭勒市全面深化水管体制改革,促进了水利发展的良性循环。
4.治水理念和治水思路创新。霍林郭勒市水利工程经历了由治水到利水,再到科学用水的发展过程。多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均十分重视水利工作,组织领导全市各族人民兴水利、除水害,开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已初步建成了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体系,为抗御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为全市工业生产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
根据国家治水方针,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水利转变。在新时期治水思路的指导下,霍林郭勒市紧紧围绕以“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合理开采地下水”和“管好资源权、放宽建设权”为核心的霍林郭勒市现代水利发展思路,在重视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的同时,更加重视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通过建设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供给和保障。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1.实施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工程
(1)霍林河主河道清淤工程。该项目共计投资3342.8万元,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完工,累计清理河道19.62公里,其中霍林河段17.9公里、和热木特河段1.72公里,修筑施工道路24.5公里,完成土方清运62万立方米,种植人工湖水生植物2万丛。项目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单位工程验收会议,项目三个标段均通过验收。
(2)霍林河霍林郭勒市霍白公路桥至南双桥段防洪工程。该工程共计投资900万元,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左、右岸堤防等级为2级,工程防护河道长度上游起点为查格达河入河口,下游终点为南双桥,共计2.8公里,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47公里(桩号4+330-6+800)、右岸新建堤防1.18公里(桩号6+000-7+132)。设计堤防高度为3米,堤顶宽8米,新建穿堤涵管3处。该工程于2019年5月8日开工,同年11月12日完工,于2020年6月通过通辽市水务局验收。
2.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完成地材沟治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329.2万元,于2016年6月12日开工建设,同年10月28日完工,并于2016年11月4日通过霍林郭勒市水务局验收。工程建设内容为地材沟铁路桥至入河口段堤基清理、坝体填筑、土方开挖、宾格网石笼护脚、宾格网石笼护坡、坝顶护砌等,累计完成堤防挖土4604.25立方米、清基土方561750立方米、堤防回填21404.35立方米、宾格网石笼(40cm)4717.71立方米、土工膜11793.74平方米、碎石1179.37立方米、石材栏杆1197米、渗水砖路面4788平方米、砂浆垫层239.4立方米、花岗岩路缘石1197米等。
3.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
完成中企大道排洪渠治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95.5万元,于2017年9月15日开工建设,同年11月3日完工,并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霍林郭勒市水务局验收。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混凝土结构、余方弃置、宾格网石笼、垫层铺设、土工布铺设、土方开挖回填、石材栏杆安装等,累计完成混凝土拆除2003立方米、余方弃置202立方米、宾格网石笼982立方米、碎石垫层252立方米、土工布铺设2517平方米、渗水砖路面1416平方米、石材栏杆395米等。
4.实施抗旱水源工程
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17﹞1102号),抗旱资金30万元于2017年12月15日下达霍林郭勒市财政局。霍林郭勒市水务局于2018年5月利用30万元资金购买了抗旱设备,主要包括发电机组2台、潜水泵30台(4寸口径20台、2.5寸口径10台)及其他配套管线等。
5.实施城市供水工程
正在建设沙尔呼热独立工矿区配套供水管网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14104万元,以霍林河径流和浑迪音河径流为供水水源,拟在浑迪音大桥下游约260米、霍林河与浑迪音河交汇口处修建溢流堰,通过一次加压泵站,经输水管道将径流输送至静湖水库,通过调蓄和二次加压,将水输送至静湖供水泵站,通过管道为企业供水,年最大可供水量约为301万立方米。目前该项目已开工。
6.实施新建水源工程
完成西风口水源地工程。霍林郭勒市西风口水源地供水工程是霍林郭勒市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一座日供水能力为0.95万立方米的配水厂、铺设供水管网约26公里、新建水源井17眼、架设供电专线10公里等。该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000万元,建成后可向创源公司、霍林河机场、金源口电厂及查格达村提供生活用水。目前,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1096万元已全部到位,水厂已建成供电专线7公里、供水管网7公里,1号—10号深井泵房已完工,厂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6000万元。
7.推进引调水工程
(1)引嫩济锡(霍)调水工程。该项目是一项从嫩江干流及绰尔河引水到锡林郭勒盟七个旗县市区及霍林郭勒市的跨地区、跨流域的大型调水工程,总投资约260亿元,输水线路总长度约700公里,调水总量约3亿立方米/年。项目输水干线由嫩江取水口至绰勒水库干线、绰勒水库至文得根水库干线和文得根水库至乌拉盖水库干线三段组成。其中,由乌拉盖水库设置输水支线至霍林郭勒市,此段工程投资约20亿,输水线路约42公里,建成后可为霍林郭勒市调水约1.07亿立方米/年。此项目由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实施,2019年自治区水利厅完成规划报告审查,2020年7月在水利部水规总院召开了项目设计协调会,现已列入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目前修改后的项目规划报告已上报水利部,待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2)乌兰哈达调水工程。该项目由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总投资约17亿元(水库工程10亿元、调水工程7亿元),建成后可为霍扎一体化工业园区供水约2820万立方米/年。水库工程建设在扎鲁特旗乌兰哈达苏木,为中型水库,总库容7467万立方米,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大坝、泄洪洞、溢洪道、生态供水洞、提水泵站等。调水工程是在水库大坝东北侧修建提水泵站,并通过引水泵站及82公里供水管道将水库水输送至霍扎一体化工业园区。经测算,霍扎一体化工业园区到规划水平年2030年,存在用水缺口约3000万立方米,在设计水库95%保证率和工业供水95℅保证率下,该项目可实现年供水量2820万立方米,能够有效缓解园区用水紧张的局面,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该项目由通辽市水务局牵头实施,现已列入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水库工程可研报告,由于该项目涉及通辽市和兴安盟的流域水量分配问题,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水量分配方案进行批复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8.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脱贫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不愁吃”的重点工作,是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霍林郭勒市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把保障霍林郭勒市农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对照饮水安全4项评价指标,通过逐户排查、水质检测、编制应急供水方案等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霍林郭勒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有力的饮水安全基础。
全市共计涉农行政村(嘎查、社区)7个,其中达来胡硕村总人口3980人,打井取水人口330人;浑迪音嘎查总人口968人,打井取水163人;和热木特村总人口537人,打井取水537人;查格达村总人口1390人,全村实现集中供水;巴润嘎查总人口3335人,打井取水515人;沙尔敖包社区(涉农)总人口1762人,整村搬迁;准特花社区(涉农)总人口973人整村搬迁。根据数据计算,霍林郭勒市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为88%。长期居住在楼房的15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使用自来水。对7个行政村(嘎查、社区)7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采用“望、闻、问、尝”等方法进行了安全饮水评价,经逐户现场评定,按照评定标准,贫困户家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均达标。
9.水务信息化和信息系统建设
(1)霍林郭勒市新建视频站点及采购设备备品备件建设项目。该项目利用霍林郭勒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结余资金和基本预备费共计105.32万元实施建设,新建霍林河南双桥至浑迪音大桥之间新建视频站6处,新建和热木特河城区段视频站4处,共计10处;新建霍林河主河道9座橡胶坝新建水尺9根,采购储备自动雨量站主要备品备件3套、自动水位站主要备品备件3套、自动墒情站主要备品备件1套、视频站主要备品备件5套。该项目于2015年3月23日以《关于<霍林郭勒市新建视频站点及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的请示>的批复》(通汛办字﹝2015﹞8号)批准建设,2017年8月22日完工,并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通辽市水务局验收。
(2)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于2018年3月1日开工,同年5月15日完工,并于2018年9月通过通辽市水务局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包含5个苏木街道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设备采购主要有MCU和多媒体视讯综合应用云管理平台,苏木街道设备主要有苏木街道监测预警会商应用平台、集成一体化显示设备、互联网接入方式、多点控制平台及多媒体视讯综合应用云管理平台。
(3)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2.95万元,主要对霍林郭勒市201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及2014年补充完善项目进行更新改造,完成后全面提高霍林郭勒市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项目于2018年7月10日开工建设,同年8月31日完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遥测终端机19台、太阳能板(40W)17台、充电控制器17组、蓄电池(38AH)16台、翻斗式雨量计12台、水位计3台、土壤传感器(1套3支)2套、GPRS模块(含SIM卡及三年通讯费)19台、自动水位站迁移3处,新建霍林河水库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站1处、军马场自动雨量站4处。
10.全面推进河长制
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底霍林郭勒市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结合水利普查数据和全市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霍林郭勒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了辖区内河道主体责任人为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河长体系。根据通辽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到“一河一长”,全市于2018年8月完成了市、苏木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建设,同时印发了《霍林郭勒市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投入使用“河长通”巡河系统,建立健全了巡河常态化工作机制,经统计,自2018年至2020年,全市各级河长共计巡河2705次。三是编制完成全市境内河流2020年—2022年“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根据河道现状,因河施策,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切实解决河道突出问题。四是完成水域岸线划定。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完成全市境内6条河流水域岸线划定报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五是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实施了河湖水域岸线整治、河湖“清四乱”等两项专项行动,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河道实施分段日常保洁,加强河道水环境有效监管,现已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管护目标。
11.加强水政监察执法
一是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群众水法制观念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了群众节约保护水资源和水忧患意识,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17年编制完成《霍林郭勒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2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1168.16公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015.92万元,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1平方公里。三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水政执法,加大对破坏堤防、违规取水、破坏水土保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河堤安全和生态安全。“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00余次,办结水行政执法案件6起,共计罚款37万元。四是规范水资源管理。依法严格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完善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大力开展了自备水源井封停工作,分类制定封井方案,规范封闭自备水源井217眼。大力开展税费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十三五”期间征收水资源费591万元,联合税务部门征收水资源税7320余万元。五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对全市向河道内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河道水体达标。
12.加强水资源管理
(1)完成超采区治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地下水超采区及禁采区和限采范围的通知》(内政发﹝2015﹞3号),霍林郭勒市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是全区33个地下水超采区之一,整体呈带状形,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约4公里,总面积为42.61平方公里。近几年,通过封停自备水源井、置换工业企业地下用水、加大再生水审批和回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等措施,实现霍林郭勒市超采区压采地下水442万立方米,2眼计算井地下水位标高符合规定要求。霍林郭勒市超采区地下水取水量和水位埋深均满足自治区《双控方案》和《双控方案修编》要求,经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霍林郭勒市超采区完成治理并销号。
(2)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水资﹝2017﹞65号)和《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水字﹝2017﹞330号)工作安排和要求,霍林郭勒市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申报工作,通过实施加强定额用水、计划用水管理,完善计量监测设施,建立水价机制,加大中水回用,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开展广泛宣传活动等举措,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经自治区水利厅验收和水利部核验,霍林郭勒市成为全国首批65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之一。2020年完成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回头看”工作,全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补助项目,合理利用好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组织建设节水管理系统和实施节水宣传项目,进一步加强霍林郭勒市地下水开采计量监测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巩固超采区治理成果,现已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3)完成水资源管理考核任务目标。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根据《通辽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明确霍林郭勒市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800万立方米内(不含再生水)。霍林郭勒市用水总量从2016年的3037万立方米下降至2020年的1767.62万立方米(均不含再生水),完成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明显,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2.28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1.28立方米/万元,完成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
13.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十三五”期间,霍林郭勒市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1平方公里,通过实施种植水土保持林及经济林、种草、封山育林、封禁治理等措施,有效地降低水土流失侵蚀强度,使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控制。
(三)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根据《通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度考核方案》要求,霍林郭勒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500万立方米(不含再生水),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为1767.62万立方米(不含再生水),达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霍林郭勒市工业增加值为96.25亿元,全市工业用水总量为1086.17万立方米(不含再生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1.28立方米/万元,低于《通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度考核方案》要求的15立方米/万元,达到考核指标要求。2020年,霍林郭勒市GDP为143.96亿元,全市用水总量为1767.62万立方米(不含再生水),万元GDP用水量为12.28立方米/万元,低于《通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度考核方案》要求的50立方米/万元,达到考核要求。霍林郭勒市是一座新型工业化城市,农业规模较小,考核工作方案未对霍林郭勒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具体要求。
3.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完成情况
霍林郭勒市水功能区共有2个,参评1个,为霍林河霍林郭勒市开发利用区,2020年度达标率为62.5%,未达到《通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度考核方案》要求的控制目标。十四五期间,对标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管理考核目标,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实施综合治理,实现水功能区控制考核目标。
4.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用水强度控制措施。规范全市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把取得取水许可和公共供水管网内年取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下达年度用水计划,进一步加强用水管理。2020年,霍林郭勒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各水源地提水总量为739.45万立方米,售水总量为643万立方米,自来水供水漏失率为13%。二是打赢节约用水攻坚战。严格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节水评价机制,共同开展了节水型机关建设工作。三是加强节水监管。加强对用水户的取水监控,对年取用地下水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实现用水量在线监控,对直接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全部安装了计量设施;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霍林郭勒市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验收和水利部核验,成为全国公布的首批65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之一。霍林郭勒市共有行政机关60家,截至2019年,已建成节水型单位44家,节水型行政机关建成率73%,共有事业单位205家,已建成节水型单位122家,节水型事业单位建成率为59.5%;2013年,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自治区水利厅评为节水型企业,2019年该公司严格按照用水管理标准进一步巩固了节约用水成效。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霍林郭勒市水务工作和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和成效,特别是2020年以来,不断坚持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补短板、强监管”总基调。但由于霍林郭勒市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创新能力距其他先进地区的差别较大,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水资源紧缺,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霍林郭勒市是资源性缺水城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霍林郭勒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十三五”期间,不断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到2020年再生水回用率已达到100%,但地表水利用率较低,短时间内发挥不了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作用,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并且较长时期存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后续产业项目建设情况预测,“十四五”期间霍林郭勒市实施铝后加工高端引领工程,围绕绿色化、集群化,瞄准高性能铝合金、高端铝箔、高纯铝、汽车轻量化等方向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全国最大的铝箔、铝颜料和绿色铝基新材料产业基地,高质量建设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千亿霍林郭勒,工业用水缺口较大。
二是霍林郭勒市产业发展与用水配置不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加强。工业用水在霍林郭勒市水资源配置中占比例较高,但工业用水效率基础薄弱,工业设备更新、先进技术应用仍明显落后于先进地区,部分企业水耗较高,节水改造相对滞后,受资金投入、政策及技术支持等因素限制较大,与霍林郭勒市水资源短缺、迫切需要节水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公众节水意识不强、执行力度不够。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流与开源同等重要。目前,社会公众节水认识并没有提升至绿色发展、可持续利用、人与水和谐相处的高度,把节水工作看作是政府行为,对节水工作持消极态度。一些公共机构和企业虽开展了节水工作,但力度不大、措施不力、效果不好。在生产生活各方面,市民群众关心水、珍惜水的意识仍比较薄弱,浪费水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四是水利行业信息化、数据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水行政监察执法、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亟待加强。“十三五”期间,水利信息化建设虽然得到一定支持和完善,但对照水利发展改革、智慧水利、智慧社会和数字中国建设等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受资金技术不足和运行维护能力薄弱等因素制约,霍林郭勒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层次有待提高。
五是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影响工作开展效率和质量。目前全市水利及相关相近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且兼职工作,工作量及工作压力较大。在今后推进水利发展改革和各项水务工作中,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
2.有关建议
一是始终坚持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通过“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充分证明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各方面检验的。“十四五”时期,是水利建设新一轮高潮期、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攻坚期、水利发展方式深刻转型期。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通辽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地生根。
二是补齐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短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利工程补短板,是解决水灾害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水安全的重要途径。加快建设防洪、节水、供水、调水重大水利工程,不断完善防洪减灾、供水保障、水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监管,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维护,完善水资源监测监控体系,为“水利行业强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三是补齐重点领域制度短板,推动水利改革发展。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补齐制度短板。坚持量水而行,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工作,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做好水域岸线保护利用工作。全面构建水利现代化体制机制,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水法制、水政监察体系,提升河湖、水资源、水工程监管能力。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和水利管理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对新科技、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指导,让水利管理人员对新时代的水利设备及系统灵活运用,加大水利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思路
“十四五”规划是迈进新时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既要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又要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标党的二十大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围绕落实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决定,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全新发展理念为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把创新摆在水利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增强水利发展的整体性,努力构建人水和谐发展的水利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让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国家水安全战略确定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面,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这些新的发展理念和治水思路对推进霍林郭勒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需要水利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霍林郭勒市基础设施和水网体系还需完善升级,区域和城乡水工程布局还不平衡,水资源利用率还不高,水资源调控能力还不够强,城乡水利公共服务还不均等,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水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霍林郭勒市水利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的发展阶段,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需要立足霍林郭勒市情、水情,牢牢把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机遇,对标党的二十大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着力构建适应霍林郭勒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利改革发展新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新发展理念和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全面落实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决定,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牢固树立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以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以推进水利信息化为目标,以数字治水为抓手,以节约用水为前提,以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为约束,探索实现供水网络信息化,高标准开展生态治理,建立水旱灾害预防与治理综合体系,健全节约用水社会体系,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相适应的综合水治理现代化格局,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提供水利支撑、贡献水利智慧。
——人民至上、保障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水利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涉水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人民关注的水忧水患水盼问题。
——节水优先、绿色发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和用水方式,以节水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
——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空间均衡、服务均等。统筹城乡,提高水利基础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五水同治、综合施策。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协同发力、共治共管,以河流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五水”同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系统治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灾害问题。
——改革创新、开放治水。深化水利改革,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水利行业交流与合作,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合作的水利发展格局。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到2025年实现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水利行业监管能力的目标。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明显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不断增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防洪减灾能力切实提升,数字治水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水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明显加强,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1.防洪抗旱减灾。健全水旱灾害指挥调度体系,依托新建霍林郭勒市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提高全市城镇防洪标准,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河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
2.节约用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践行“五水”同治,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构筑水安全屏障。以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努力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为抓手,全面建设、完善、优化节约用水框架体系,使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用水效率效益明显提升,再生水利用质效提高,水资源监控体系更加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到202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4641亿立方米以内。
3.水生态环境保护。全市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基本保障,河湖水域面积不萎缩,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严防地下水超采。
4.水利行业监管。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立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河流河道、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得到完善和提升,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水安全保障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5.数字化治水转型。全市水联网初步建成,基本实现水工作数字化、水利云公共化、水决策科学化、水服务均等化、水产业规模化。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一)保障供水安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注重局部建设与全面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评价现状,合理确定需求。立足于巩固、稳定、提升三个关键点,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围绕水质保障、供水保障、运行管护保障三个方面加强供水能力建设,切实把供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全面提高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供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
根据规划分区,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要求,以有利于供水安全、经济合理和方便管理为原则,科学规划城镇供水安全提升工程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与技术方案,处理好当前与发展、近期与长远等关系。霍林郭勒市是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的城市,因此城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的速度直接关系到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十四五”期间,规划将集中全力抓好以下两项水源工程的建设工作。
1.乌兰哈达调水工程。该项目由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总投资约17亿元(其中水库工程10亿元、调水工程7亿元),建成后可为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水库工程位于扎鲁特旗乌兰哈达苏木,为中型水库,总库容7467万立方米。调水工程主要包括提水泵站工程和供水管道工程,其中泵站工程位于水库大坝东北侧,提水后利用82公里供水管道将水库水输送至霍扎一体化工业园区。经测算,在供水保证率95%的情况下,该项目可实现年供水量2820万立方米,可有效缓解霍林郭勒市用水紧张的局面。
2.引嫩济锡(霍)调水工程。引嫩济锡(霍)调水工程引水水源为嫩江干流及绰尔河,受益对象为锡林郭勒盟七个旗县市区及霍林郭勒市,是一项跨地区、跨流域的大型调水工程,总投资约260亿元,输水线路总长度约700公里,调水总量约3亿立方米/年。项目输水干线由嫩江取水口至绰勒水库干线、绰勒水库至文得根水库干线和文得根水库至乌拉盖水库干线三段组成。其中,由乌拉盖水库设置输水支线至霍林郭勒市,此段工程投资约20亿,输水线路约42公里,建成后可为霍林郭勒市调水约1.07亿立方米/年。
3.水源地保护建设。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采取封、育、改、拦等措施,把治水与治山、治污融为一体,植物工程、农艺措施相结合,系统科学制定和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积极申请实施侵蚀沟治理工程,开展建造沟边、沟底防护和因地种草等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保持水土、保护水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管理上,水源地主管单位会同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及水源地运行单位,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加强水源地日常管理和巡检,确保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
(二)提升防洪能力
霍林郭勒市建设的防洪工程有霍林河霍林郭勒市城区段防洪工程、巴润河河道治理工程、和热木特河河道治理工程、浑迪音河煤化工园区公路桥至霍林河入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及霍林河南双桥上游河道治理工程。拟建设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通过对河道两岸新建堤防和护岸工程及河道沟道疏浚,保障河道沟道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霍林郭勒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起点为西起霍林郭勒市与锡林郭勒盟交界3孔桥,东至霍林郭勒市煤化工园区公路桥下游0.4公里处,治理河长6.4公里,总投资约2137万元。浑迪音河堤防承担着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霍林郭勒产业园A区企业及道路的防洪任务,实施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可提高河道设防标准,保护霍林河至东乌旗铁路、园区及储煤场,同时可改善园区整体环境。该项目设计确定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3.9公里(其中格宾石笼护岸3段长2公里,柔性加筋生态毯护岸2段长1.9公里),河道疏浚、清理6.4公里。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筑牢打好打赢新时代节约用水攻坚战的工作基础,谋划开创霍林郭勒市节约用水新局面,以项目规划建设支撑霍林郭勒市节水发展。
以“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大力发展节水、依法防治污水”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方针,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水行政执法。结合霍林郭勒市市情和周边流域及地区水资源情况,合理研究制定水资源保障项目。同时,密切跟进长远性的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积极配合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争取有关项目尽早落地。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54号)和水利部对节水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大力推进工业、城镇、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完善政策保障,通过“补短板、严约束、健机制”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生态保护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1.工业节水增效、大力推进节水型企业与园区建设
以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以节水工艺改造、水循环利用、废水处理回用为主攻方向,聚焦工业节水主要任务,研究制定重点行业用水企业节水改造计划,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节水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和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工业园区废水实现“近零排放”。
(1)加快节水型工业园区改造。以内蒙古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霍林郭勒产业园用水为重点,大力实施节水改造,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统筹推进统一供水、分质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培育节水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和企业,力争工业园区废污水实现“近零排放”。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取水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对园区内达到用水计划管理要求的企业实现用水计划全覆盖。
(2)推进工业用水循环高效利用。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引导和支持企业自行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利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实现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探索推进园区及现有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新建企业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研究建设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3)推动传统高耗水行业转型升级。优化调整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限制高耗水和低效用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高效、水友好的产业,保障煤电、电解铝、铝后精深加工等重要行业用水。采用差别水价和水效对标等方式促进高耗水企业和用水大户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执行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严守工业项目水耗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装备。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产品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根据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依法严格查处。
2.城镇节水普及、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1)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高霍林郭勒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在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试点建设分布式节水治污回用工程。生态景观、绿化、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和质效,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按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全面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探索建立县域节水型社会长效评价和动态考核机制。
(2)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探索开展公共领域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等方面的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鼓励和引导新建公共建筑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快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以学校、医院、行政中心、宾馆、洗浴等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为重点,从严控制其用水指标和用水量,以节水设施改造、推广普及节水器具、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分布式污水处理回用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制定并分解细化城镇生活公共领域节水主要任务。
3.减排开源,提高雨水、洪水、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1)加大雨水、洪水集蓄利用。挖掘现有水库、塘坝等蓄水设施潜力,有效拦蓄降雨径流。探索建设庭院、场院、道路、坡面等微小型集雨工程,配合农艺、化学节水措施,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探索推广坡面集雨与林草建设利用模式、道路集雨利用模式、庭院经济集雨利用模式等,最大程度利用雨洪资源。探索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配套建设雨水收集池,建立雨水积蓄利用体系,经过滤、净化处理后用于公共绿化、道路冲洗、景观等城市杂用水。
(2)加强地下水保护。以地下水保护为前提,研究制定基于水生态稳定和健康要求的地下水位阈值等控制目标。严格地下水审批权限管理,依法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3)加强节水治污能力,提升再生水(中水)回用、调整供水结构。加大废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平和质效,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保持工业再生水较高回用率,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高耗水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再生水利用,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时,应按照再生水相关规划,同步设计和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配合做好扩大再生水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推进工业园区污(废)水处理回用,提高污(废)水处理回用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同期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设施或使用集中式再生水,集中式再生水供水到达区域的已建成单位和住宅小区,有使用条件的应接入使用再生水替代优质水资源用于绿化等。加强对已建成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监管,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四)加强水生态水环境修复
“十四五”期间,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总基调,落实水土保持“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要求,根据霍林郭勒市水土流失实际情况,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着力遏制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公民水土保持意识,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建、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切实强化和完善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常态化管理,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十四五”期间,继续全面大力推行河长制,持续改善全域河湖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和谐的幸福河湖。
(五)推进信息化及水利科技建设
依托规划建设工程,以数字治水为抓手,全面启动数字治水工作,探索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协同治水平台。以解决重点领域自动化、关键段点数据采集为重点,以信息化工作各项制度适配为关键,大力推进河流监测等采集端智慧化建设,融合推动水治理决策、管理、服务转型。
一是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牢固树立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督促苏木、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预案、队伍和物资,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加大河道水害隐患整治,确保行洪安全。完善水旱灾害预警预报监测设施,提高洪水和旱情的预见期和准确性。依法依规实施河流洪水、抗旱应急水量调度,确保城乡、河流、水库防洪安全,保障城乡居民遇旱不发生水荒。
二是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依据《水土保持法》抓好对水土保持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防治任务有效落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自觉保护水土资源的社会风尚。加快建设水土流失监测信息系统,强化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动态监测,为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提升水库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四个责任人”,努力开创职责明确、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新局面。完善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认定)、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结合实际需要,组织进行水库有关人员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完善水库雨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努力保障全市水库运行安全。
四是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查治专项行动,加大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和水利单位标准化建设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是提升水利资金资产监管能力。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构建水利资金全过程管理平台,完善覆盖水利各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内控体系,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坚持分级分项负责、全程问效问责,确保水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涉水事务监管
(一)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完善水法规和水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落实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通报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结合实际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水资源、损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破坏水工程、水文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二是提升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采取随机、定期、稽查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链条监管,重点指导因资金统筹使用等政策形成的“管理真空”,帮助解决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难题和新问题。承接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职责,发挥水利部门综合管理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水利工程运行,促进效益和能力有效发挥,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提升治水管水能力建设
强化供水保障服务能力,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一是扩大治水科技服务成效。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深入推进治水科研,以水治理体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大与水利科研院所合作。针对水治理难题集中攻关,加大新成果引进、消化、应用和再创新,全面提升科技服务治水发展的第一动力作用。加快推动治水标准化工作,健全水治理标准体系,把标准化管理作为提升监管水平的有力手段。明确治水标准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开展河湖、节水、人饮、骨干工程等达标行动,运用标准规范治水各方行为、评价治水效果,提高治水工作标准化水平。
二是提升农村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切实落实苏木及嘎查(村)水利管理职能,指导其发挥好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工程设施维护、技术推广等基础性和公益性职责,衔接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扭转重建轻管、管理缺位现象。
(三)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落实总量强度双控刚性约束
1.实施总量强度双控。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节约用水指标。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按照地下水Ⅱ级类型区分类,建立健全不同分区管理机制,制定落实差别化管控措施,逐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2.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执行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和用水评价。
3.加强用水计量监测。建立健全霍林郭勒市节水工作台账,统计、总结、分析苏木街道和各行业用水总量、节水成效。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完善用水节水计量工作,加强地下水开采计量与监管。完善水权实施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基于初始水权分配的水量调度预案,配套完善用水统计制度和年报制度。以工业园区取用水监控为重点,推进取用水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广智能水表,鼓励重点取用水企业建立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系统,定期水平衡测试分析。
4.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落实。逐步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探索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依靠改革增添活力
(一)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以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围绕节水行动、河长制、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水利“放管服”等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增强现代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利产权制度的改革任务,执行水资源产权制度和水权收储、抵押、转换机制,做实水权交易平台,探索尝试新增工业项目用水指标通过水权交易获得,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在争取政府投资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指导、稳步扩大水利PPP项目落地,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形成“三驾马车”拉动水利投资的良性格局,确保水利投资规模跨上新台阶。
(二)科技创新引领、促进数字治水一体化
1.加快实施“数字治水”。加快推进水利信息设施现代化,配套完善水利数据采集端建设,将5G、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到智慧水利的全过程。整合升级现有水利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加快促进水利云网融合、水利云端融合,探索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一体化、节约用水实时在线监测,完善全市水治理监管系统。力争实现重点人工水网和重要自然水网的数字化,以信息化、数字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2.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探索推进科研院所研究成果的转移转化。培育节水产业,鼓励企业加大现代节水装备及新产品的产业化,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应用供给体系;发展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切实提高节水科技成果转化率,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三)深化制度建设,落实机制引导约束
完善现代水节约体系改革、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持续优化完善市场配置能力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重创新、建机制、激活力”的思路,建立多元共治的开放治水机制,完善务实高效的水利监管体系,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努力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在现有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基础上,从涉水事务监管体制机制、严控用水效率、持续优化完善市场配置能力等角度对未来霍林郭勒市节约用水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与规划。
1.健全节水标准及评价机制。以法律制度为依托,健全霍林郭勒市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健全节水标准及评价机制,提高水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探索开展用水定额评估,制定“区域-行业-单元-产品”分级节水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节水型机关、节水型行业、节水型单元创建标准和节水型产品评价标准,持续推进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使用,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严格执行节水标准定额,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定额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以及节水评价监督检查,完善节水评价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建立起覆盖全行业的节水评价、主要用水产品水效评价以及节水基础管理标准体系。
2.完善节水奖惩制度。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全面落实自备水源取水许可户年度计划用水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的,严格收取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或水资源税。完善节水精准补贴机制,探索通过水资源税、社会资本投入等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健全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全面推行用水节奖超罚。按照上级工信、水务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文件,探索推行对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机关等节水载体进行以奖代补。
3.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健全节水用水统计制度,建立重点取用水企业、城镇供水单位台账,定期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与节水效果评估。探索建立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水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和节水用水信用评价制度,开展重点用水户“节水用水信用评级”,制定节水用水信用奖励名单和严重失信名单,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国家及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实施水效领跑、节水认证和市场准入。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低的产品。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全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推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工业、农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创建一批有代表性的水效领跑者。
5.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建设。构建一、二、三产业之间、行政区域之间、灌溉区域之间水权交易模式,深化《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推广水权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严格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不同分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水源的分类水价标准,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
6.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通过财政补贴、引入社会资本、自筹资金等方式,探索推行合同节水有关工作。
六、强化项目及投资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包括防洪能力体系建设、城镇供水保障等两个部分,共3个项目。
(一)主要内容。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772137万元,其中防洪能力体系建设包括河道治理工程1项,合计投资约2137万元;城镇供水保障建设包括供水工程2项,合计投资2770000万元。
(二)资金筹措。“十四五”期间,规划项目投资资金主要以国家资金为主,结合近年来国家投资重点方向、领域和政策标准,拟争取国家投资2772137万元。同时坚持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等原则,创新融资模式、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自筹、中央补助资金,引入金融及社会资金等。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体系
“十四五”期间,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大力践行“统筹城乡、改革创新、节约高效、开放治水”的要求,以数字治水为抓手,牢牢把握节约用水这一前提,以《水法》为依据,根据经济社会和水利发展的要求,研究制定水利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配套执行制度和实施细则,完善水权分配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技术经济政策等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水事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经自治区批准的水利规划是工程建设的依据,要按照规划安排项目建设。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符合区域规划及防洪、水资源、城市建设、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要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涉及防洪和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应实行防洪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水法规是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加强水利业务部门主体责任,注重各级部门及生产单位的协调,强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能力,建立完善防洪抗旱安全保障体系。在逐步建立完善工程措施有效防御、防范灾害的同时,以人为本,发挥政府的指挥作用,加强对灾害发生期间的指挥调度,减轻灾害损失;加强水质监测,提高水质监测的自动化水平;逐步建立健全水质预警机制,对突发性水质污染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水质污染而带来的危害。
提高水资源配置管理能力。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需水与供水、用水与防洪的综合规划和科学管理,确保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水资源合理开发。探索应用水权理论进行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定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积极推进节约用水,通过法律、行政、技术和管理等手段,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加大对耗水量大产业的用水管理和限制,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回用率;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节水宣传教育,增强节水意识。加大城镇管网改造力度,推广节水器具,减少跑、冒、滴、漏等问题。
提高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的能力。加强对水源地周围隔离保护,重视嘎查(村)水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土保持发展机制,按照治理、使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晰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权属,保护治理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强化水利建设和市场管理。按照工程设计审批和开工建设管理要求,严格把关,使水利工程建设符合有关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对项目建设实施稽查制度,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水利水电建设的安全督查工作,强化项目法人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创新体制机制
研究推进整体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区域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从而逐步推进对区域防洪、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的统一管理。
推进水利国有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对以防洪等公益性服务为主的水利非经营性资产,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推进水利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进程,以提高水利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对兼有防洪、供水、养殖等多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探索建立事业管理、授权经营、权责明确、补偿合理、收支分列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
积极深化农村水利改革。鼓励和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工程管理、用水管理、水费收缴进行自主管理,自我经营。探索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以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建立投资者自主管理或与专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合理确定非自用工程供水价格,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投资机制创新,把对水利的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投入的主框架。
(三)依靠科技进步
继续加强水利规划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使水利规划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着手编制有关防洪规划,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建设。
加强水利重大问题和重大工程建设的研究,按照要求处理好水利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水利前期工作的投入,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相关地区间的关系,加快水利前期工作进程。
依托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发展水利。实施“人才强水”战略,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水利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基层水利队伍的结构稳定和素质提高,使相关工作人员服务社会、应对复杂水事危机的能力明显提高。依据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利现代化。加强对防洪、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城市供水与排水、城市与农业节水、水土保持等领域及工程建设的研究和科技推广。
(四)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落实筹措资金,保障水利建设投入,探索建立水利补偿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探索经营性水利项目审批权限改革,落实业主投资自主权。尝试建立社会资金进入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回报机制,发布水利规划,推介水利项目,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合理确定政府投资职能,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
(五)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在全市树立良好的规划实施环境和意识,提高全市对加快水利发展改革的认同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使规划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在水利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反映公众意愿,不断保证规划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附件:1.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指标统计表
2.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清单
附件1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指标统计表
|
项 目 |
指标 |
“十三五” 规划指标 |
“十三五” 完成情况 |
“十四五”目标 |
备注 |
|
节约用水及水资源利用目标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0.68] |
[0.1767] |
[0.4641] |
约束性 |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
较2015年下降 5%或低于50 立方米/万元 |
12.91立方米/万元(下降率 -2.56%) |
较2020年 下降20% |
约束性 |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较2015年下降 5%或低于15 立方米/万元 |
12.52立方米/万元(下降率0.3%) |
较2020年下降13.5% |
约束性 | |
|
水生态治理与保护目标 |
新增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
- |
11.1 |
3 |
预期性 |
|
“十四五”新增指标 |
水土保持率 |
- |
73.97% |
75.11% |
预期性 |
|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
|
主要江河堤防达标率 |
- |
- |
90% |
预期性 |
附件2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性质 |
工程建设内容 |
投资(万元) |
|
1 |
乌兰哈达调水工程 |
霍林郭勒市 扎鲁特旗 |
拟建 |
该项目由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总投资约17亿元(其中水库工程10亿元、调水工程7亿元),建成后可为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水库工程位于扎鲁特旗乌兰哈达苏木,为中型水库,总库容7467万立方米。调水工程主要包括提水泵站工程和供水管道工程,其中泵站工程位于水库大坝东北侧,提水后利用82公里供水管道将水库水输送至霍扎一体化工业园区。经测算,在供水保证率95%的情况下,该项目可实现年供水量2820万立方米,可有效缓解霍林郭勒市用水紧张的局面。 |
170000 |
|
2 |
引嫩济锡(霍) |
锡林郭勒盟 霍林郭勒市 |
拟建 |
引嫩济锡(霍)调水工程引水水源为嫩江干流及绰尔河,受益对象为锡林郭勒盟七个旗县市区及霍林郭勒市,是一项跨地区、跨流域的大型调水工程,总投资约260亿元,输水线路总长度约700公里,调水总量约3亿立方米/年。项目输水干线由嫩江取水口至绰勒水库干线、绰勒水库至文得根水库干线和文得根水库至乌拉盖水库干线三段组成。其中,由乌拉盖水库设置输水支线至霍林郭勒市,此段工程投资约20亿,输水线路约42公里,建成后可为霍林郭勒市调水约1.07亿立方米/年。 |
2600000 |
|
3 |
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 |
霍林郭勒市 |
拟建 |
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起点为西起霍林郭勒市与锡林郭勒盟交界3孔桥,东至霍林郭勒市煤化工园区公路桥下游0.4公里处,治理河长6.4公里,总投资约2137万元。浑迪音河堤防承担着内蒙古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霍林郭勒产业园A区企业及道路的防洪任务,实施浑迪音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可提高河道设防标准,保护霍林河至东乌旗铁路、园区及储煤场,同时可改善园区整体环境。该项目设计确定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3.9公里(其中格宾石笼护岸3段长2公里,柔性加筋生态毯护岸2段长1.9公里)),河道疏浚、清理6.4公里。 |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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