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3-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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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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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十四五”现代能源
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霍政办字〔2023〕12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霍林郭勒市“十四五”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5日
霍林郭勒市“十四五”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前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的血脉与动力,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我市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关键五年。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我国能源发展的特点规律和方向趋势,为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二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未来五年,将是霍林郭勒市工业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是加快能源建设,补齐能源发展短板,实现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
本规划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通辽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辽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市建设规划》《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高目标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为根本遵循,在总结“十三五”时期能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霍林郭勒市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以主要阐明霍林郭勒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基本内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霍林郭勒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通辽市西北端,“十三五”时期,在煤炭就地转化、电力多元消纳,科技研发应用等方面持续发力,“煤电网铝加”产业链和竞争优势基本确立,形成了以“多能互补、多网运行、多元消纳、多业发展”为特点的能源发展格局,能源发展成就显著,供应能力稳步增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发展基础
行业发展稳定霍林河煤田精查储量125.5亿吨,以褐煤为主,平均热值3000大卡左右,适合就地转化。7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8米/秒左右,具备稳定度高、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极适合发展大规模风电项目。全年太阳总辐射约1500千瓦时/平方米,常年日照小时数超3000小时,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截至2020年底,全市煤炭生产企业10家,核定煤炭产能3265万吨/年、形成电力装机规模705.75万千瓦,丰富的煤炭、风力、日照资源为构建多能互补、多点支撑、多网运行、多元消纳电力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十三五”时期,初步形成了220千伏电网区域全覆盖、110(66)千伏电网链式环网与辐射性相配合的供电网络。优质负荷相继投运,以蒙东、蒙西、园区微网、鸿骏铝电“风光火”循环微网为架构的“一地四网”供电网络高效运行,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整合优质资源,企业用电成本逐年降低。通辽—霍林郭勒天然气长输管道建成投产,实现园区用气企业全覆盖。
产业融合发展链条不断延伸。依托我市丰富的煤炭资源、区位优势和局域电网多能互补运行优势,结合现有电、铝及铝后加工产业,以劣质褐煤火电为基础、绿色清洁能源为补充、局域电网为保障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完成,初步实现了低质褐煤、煤电、可再生能源、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循环化发展。能源产业的节能改造和智能改造,采取5G技术应用、现代大型智能化井工开采等方式,实施煤炭绿色开发示范工程。逐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从资源型地区向发展先行区转型新突破。
矿区生态环境改善。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控制煤炭开发强度,实现了有序有效开发。截至2020年底,全市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生产露天矿资源回收率达96%,生产井工矿煤炭资源回收率达75%,2016-2020年间,累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080公顷,全域矿山可修复治理区域均已完成生态修复工作,生态修复力度推进之大前所未有,彰显了“高寒地区绿色矿山标杆”效应。截至2020年底,累计实现列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目录的矿山企业共计4家。
改革有序推进。全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措施落地,成功申报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智慧能源调度指挥中心、橙鑫变至化成箔220kV线路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积极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谋划解决创源1-6号、锦联5、6号火电机组历史遗留问题。
惠民成果丰硕。查格达、河日木特村2个光伏取暖项目建成投运。逐步建成分布式光伏项目31处、装机规模1785千瓦,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畅通线上线下渠道,全面压缩用电办理时限,大中型客户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分别减至4个、3个,对小微企业实行“三零”服务,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
专栏1“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指标 |
单位 |
2015 |
2020 |
年均增速 |
|
全社会用电量 |
亿度 |
153 |
327 |
22.74% |
|
煤电装机 |
万千瓦 |
412 |
676 |
10.4% |
|
风电装机 |
万千瓦 |
18 |
18 |
--- |
|
光伏装机 |
万千瓦 |
7.75 |
11.75 |
10.32% |
|
原煤(产量) |
万吨 |
3043 |
3057 |
0.09% |
|
汽油(消费量) |
万吨 |
2.11 |
2.38 |
2.56% |
|
柴油(消费量) |
万吨 |
13.65 |
11.24 |
-3.53% |
|
天然气(消费量) |
亿立方米 |
--- |
0.4 |
--- |
二、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霍林郭勒市能源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西部地区新一轮大发展蓄势待发,为霍林郭勒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201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通辽在现代能源领域开展试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东北地区全方位振兴再起航,为霍林郭勒市建设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2021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准确定位、补贴政策等内容,促进全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加速发展。
能源改革红利。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低碳转型成为我市能源行业发展必然选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任务更加紧迫。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必然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拉动高端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霍林郭勒市风力、太阳能发电产业以及能源服务产业等具有一定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我市年需煤炭约3000万吨。目前,我市年产煤炭3100万吨左右,每年外运煤炭约2000万吨,本地用煤需求缺口极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总量中比重偏低,705.75万千瓦发电装机规模中仅包含新能源29.75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4.2%,新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仅为2%左右,市场和规模不足。可再生能源发展受到空间资源紧张等多重制约,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现有能源设施水平和供应能力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能源需求。
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制约亟待破解。在全国、自治区、通辽市能源体制改革推进困难重重的大背景下,能源保障、试点改革等方面仍然存在进展缓慢情况,火电机组核准等历史遗留问题亟需解决,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任重道远。面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原有的体制机制未能及时打破和重建,导致新能源储能、能源互联网、能源性产业服务等新技术推广和应用缓慢,与追求智能便捷能源的需求存在差距。
能源与生态环境、经济协同发展水平有待提升。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匹配程度不足,能源结构优化还有很大空间,要素配置方式有待完善,配置方向有待精准化,保障经济发展的托底作用还需加强。以能耗“双控”和清洁低碳发展倒逼产业转型效果不够明显,体制机制难以适应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需要,通过市场作用调节能源结构的机制尚不完善。能源科技整体水平不高,创新活力不足,主动消费清洁能源意识不够强,部分行业能效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自觉主动在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和通辽市建设“六个通辽”、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发展思路下,加快推进能源革命,系统优化能源体系,构筑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筑牢能源安全保供底线和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构筑新安全格局;加快推进系统融合和开放共享,促进能源与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构筑新融合格局。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速构建技术先进、产业高端、清洁高效的能源产业体系,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高效,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目标,将节能作为第一能源,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推动主要用能产业绿色发展,打造中高级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高能源生产率和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坚持多元开放,安全发展。全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五大任务”,即: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完善多轮驱动能源供给体系,健全多元市场供应体系,打造韧性、安全的现代能源供给保障体系。适应新发展格局,立足现代能源经济发展示范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高载能产业绿色发展试验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建设,加快推进能源开放合作,大力提升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突出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发挥清洁能源产业基础,以绿色低碳、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能源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鼓励能源基础设施跨区域发展,创新综合能源服务、分布式供能等能源利用模式,深化能源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争将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为带动我市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把握能源的整体性、系统性、路径锁定性等特点,统筹处理好局部和全部、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加强与上位规划、同级规划的衔接。统筹产供储销全领域全环节,强化能源产业全过程安全。统筹市场改革和保障供应的关系,满足人民对优质优价能源的需求,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能源供应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并逐步形成以煤、电为主,天然气为补,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能源供应格局。能源清洁化水平和能源现代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能源体制改革和能源数字化建设取得突破,紧抓通辽市着力打造清洁能源高比例消纳样板区、能源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和电力体制深化改革试验区契机,打造“电价洼地”,助力通辽市创建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市,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源生产结构优化。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煤炭产量有序提升,霍林郭勒区域(含扎哈淖尔园区)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172万千瓦以上。其中,火电装机容量达到812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30万千瓦(光伏装机约80万千瓦、风力发电约35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容量35%以上。力争全市火电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05克标煤/千瓦时以下。(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相关政策和要求,适时调整建设规模)
数字治理水平提升。到2025年,全力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智慧增量配电网、智慧矿山、油气管网智能化改造,能源数字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集群化发展明显。到2025年,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培育重点企业研究机构,打造产业链完备的新能源产业新高地和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新典范。
专栏2“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
指标 |
单位 |
2020 |
2025 |
年均增速 |
|
全社会用电量 |
亿度 |
327 |
345 |
1.1% |
|
煤电装机 |
万千瓦 |
412 |
742 |
--- |
|
风电装机 |
万千瓦 |
18 |
368 |
--- |
|
光伏装机 |
万千瓦 |
11.75 |
92.25 |
--- |
|
原煤(产量) |
万吨 |
3057 |
3865 |
5.29% |
|
汽油(消费量) |
万吨 |
2.38 |
2.45 |
0.59% |
|
柴油(消费量) |
万吨 |
11.24 |
10.5 |
-1.31% |
|
天然气(消费量) |
亿立方米 |
0.4 |
0.7 |
11.8% |
注:风电和光伏装机目标值涉及霍林郭勒及扎鲁特旗北部地区
四、远景目标
到2030年,夯实完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创新融合和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清洁能源利用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新增能源需求全部依靠清洁能源满足。能源清洁化水平、利用效率等关键指标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科技水平和现代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现代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打造“五化”发展模式,持续提升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
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战略布局和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提升能源战略地位为目标,加快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供给多元化、消纳清洁化、产业智能化、管理现代化、合作区域化的发展布局。
(一)着力系统优化,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
推动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推进传统能源改造提升与可再生能源深度开发互补发展,构建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主,清洁高效煤电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清洁、绿色、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并举,以自用为主,以输出为辅,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为打造绿色铝基新材料产业基地提供要素保障。
按照“因地制宜、技术示范、多能互补”的原则,依托智能局域电网、增量配电网等新型电网,利用定制化大容量风电机组、高效率光伏、柔性电网等先进技术装备,以燃煤自备电厂为调峰电源,全力推广多能互补供电模式。开展储能技术、定制化风机应用示范,启动实施现代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持续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在更加注重煤电绿色发展的同时,将新增煤电机组由主力电源向调峰电源转变,运用国家容量替代、大用户直供等政策,以锦联、创源已建成的配套动力车间为调峰电源,充分吸纳新能源,大幅度提高具有自备电厂企业新能源利用比例,重点推进创源、锦联“自发自用、本地消纳”一体化项目。
2.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紧盯上级政策,全力以赴争取新能源指标。在基地化发展新能源的同时,加快分散式、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强新能源与矿区治理等产业的耦合互动,探索“城市、建筑、景观”三位一体新能源示范项目,有效利用排土场、闲置屋顶、工业厂房等资源,实现经济生态双丰收,力争争取新能源指标400万千瓦以上。
专栏3 霍林郭勒市新能源项目
|
重点推进锦联、创源、电投等企业通过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等方式,利用闲置厂房、排土场等可建设地块争取新能源指标,同步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到2025年,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达到30%,到2030年达到50%。 |
3.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的煤炭储备体系,支持煤电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扩大储备基地规模、实施煤电联营等方式,与大型煤矿企业建立煤炭储备合作机制,形成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力争到2025年,新增煤炭储备能力100万吨。
4.推进能源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风、光、储、制、研多能互补能源发展模式,探索储能电站建设,构建面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基础设施协调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牵引作用,统筹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以跨界融合促进能源系统智能升级。
(二)强化绿色转型,推进能源开发利用清洁化
坚持创新驱动,切实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实现全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在煤炭领域率先破题,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煤炭资源开发规划,在满足域内煤炭需求和东北地区保供需要的同时,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做好资源枯竭矿井关闭退出。有序开发建设大型优质煤矿,打造煤炭绿色开发利用示范工程,逐步迈入井下无人、井上无煤、纯清洁能源的煤炭工业5.0时代。
2.推动低热值褐煤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煤电联营、热电联产和煤电用一体化发展,促进低质褐煤就地转化消纳增值。以褐煤资源为依托,大力推广超低排放燃煤发电,以电炼铝、以铝带电、以电促煤,实现“煤电网铝+”循环发展,着力打造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依托区域煤炭资源优势和仓储物流优势,探索建立本区域内的煤炭应急仓储基地,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煤炭物流示范园区。
3.切实做好煤炭保运工作。积极推进煤炭物流体系建设,做大做强煤炭专业物流。依托现有物流资源和铁路、公路物流集运体系,形成产、运、需有效衔接,生产、运输、储配相互支撑的煤炭物流配送网络;推进煤炭物流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煤企运输成本。
4.持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平稳运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煤炭资源开发与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林草规划衔接,严守“三区三线”,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确定新增煤炭产能,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有序推进核准在建煤矿建设进度,提高产能释放率,加快霍林河煤田1至4#井田市场化出让进程,积极争取霍林河2#井田(达来胡硕)井工煤矿项目核准、建设、投产。建立完善煤炭价格机制,逐步建立煤炭上下游产业链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保障煤电、煤电铝企业长期稳定供应、稳定价格、稳定运行,着力构建煤炭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发展。
专栏4 优化煤炭产能重点项目
※释放优质产能项目。加快推进霍林河2#井田(达来胡硕)井工煤矿项目建设,设计年产能600万吨。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有序引导霍林郭勒满都拉井工矿(资源枯竭)退出产能30万吨。
※推进产能整合项目。整合产能45万吨/年的宝发露天煤矿、产能30万吨/年的丰阳露天煤矿、产能30万吨/年的巨日河露天煤矿,为1家煤矿,产能120万吨/年。
※推动复工复产项目。全力推进长期停产的古城煤矿复工复产,产能45万吨/年。
※优质产能储备项目。推进霍林河1#井田、霍林河4#井田等2个煤矿储备项目前期工作,设计年产能1100万吨。其中,霍林河1#井田设计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井工煤矿,霍林河4#井田设计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井工煤矿。
5.严格新建煤矿准入。在保障经济社会正常用煤需求前提下,严格控制生产煤矿数量,严格落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新建准入标准,原则在草原上不再新建露天煤矿,新建井工煤矿原则上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型煤矿技术改造释放优质产能。深入推进煤矿项目改造升级,大力实施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采煤机械化程度、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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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优质产能项目。加快推进霍林河2#井田(达来胡硕)井工煤矿项目建设,设计年产能600万吨。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有序引导霍林郭勒满都拉井工矿(资源枯竭)退出产能30万吨。 ※推进产能整合项目。整合产能45万吨/年的宝发露天煤矿、产能30万吨/年的丰阳露天煤矿、产能30万吨/年的巨日河露天煤矿,为1家煤矿,产能120万吨/年。 ※推动复工复产项目。全力推进长期停产的古城煤矿复工复产,产能45万吨/年。 ※优质产能储备项目。推进霍林河1#井田、霍林河4#井田等2个煤矿储备项目前期工作,设计年产能1100万吨。其中,霍林河1#井田设计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井工煤矿,霍林河4#井田设计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井工煤矿。 |
6.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矿区,在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等环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采用先进环保理念和技术装备,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新建煤矿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生产后限期通过绿色矿山评估;生产煤矿结合实际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快改造升级,2025年年底前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井下洗选等绿色开采技术及装备,鼓励露天矿推广应用氢能重卡和电动重卡,新建煤矿采取管状皮带运输等技术先进、洁净环保的新型煤炭运输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2025年年底前,全部煤矿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煤矿企业限期退出。
(三)着力创新驱动,推进能源产业智能化
按照“因地制宜、技术示范、多能互补”原则,开展储能技术、定制化风机应用示范,启动实施现代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利用锦联、创源已建成的配套动力车间为调峰电源,吸纳新能源,大幅度提高具有自备电厂企业新能源利用比例,重点推进创源、锦联自建自备一体化项目。
2.加快局域电网建设。以“霍林河模式”为建设范本,充分发挥智能化程度高、供电可靠性强、电力成本低、发电设备利用率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等优势,借鉴现有智能局域电网运行经验,通过“风光火储”多能互补、深化电网改革、应用先进储能技术等多种途径,提升能源供给质量。
3.培育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及应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在负荷密集接入、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等关键电网节点合理布局新型储能,着力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鼓励采用自建、合建、租赁或共享等多元模式建设储能电站,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
(四)着力深化改革,推进能源管理现代化
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做好能源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指导、评估评价机制,保障规划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创新和完善能源宏观调控,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的要求,推动实现能量总量和强度控制,逐步优化能源结构。
2.深化配电业务改革。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措施落地,持续拓展增量配电网发展思路,在增量配电网内,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为通辽市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电力保障。
3.优化能源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能源大数据在能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能源统计、分析、预测等业务的时效性和准确度,创新能源管理、使用模式,提高能源管理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能源基础研究常态化咨询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与专业机构、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聚集能源领域尖端项目、高端人才,为现代能源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4.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管理能力,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加强能源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能源管理组织体系,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煤矿和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民生保障、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等领域的动态管理,严防各类风险因素。
(五)着力扩大开放,推进能源合作区域化
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强化区域能源合作,完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着力构建现代能源支撑系统。进一步加强与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等周边盟市及东北的能源合作,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流动,根据不同区域能源资源禀赋条件,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能源交错布局、互济互利、良性竞争的发展局面。按市场需求,适当引入鄂尔多斯等距离较远矿区的煤炭,补充高载能产业的用煤需求。协调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等周边地区新能源的开发和电力接入,打造城外建设、城内消纳的发展模式,实现新能源跨区域合作。立足本地能源资源和成本优势,积极承接适宜的能源项目转移,加强与先进地区在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合作。
2.拓展国际能源合作空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开放促发展,以合作促协同,着力构建开放型能源体制机制,进一步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主动融入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与俄蒙多领域合作,积极融入通辽向北开放桥头堡,与俄、蒙实现在人流、物流、信息流和大宗商品等方面的互联互通。主动与俄、蒙等周边国家开展能源战略对接,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标准规范和经营管理,保障能源输送高效畅通。
二、深化“三大”重点工程,全力破解瓶颈制约难题
(一)“源网荷储”一体化工程
源网荷储综合优化配置,全面提高系统平衡能力。通过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积极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推进电改措施落地,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合理配置资源,打破地域限制,促进国家电网、地区电网、局域电网和增量配电网交错布局、协调发展,构建“多网共济”能源供给模式。
加强电网主网架建设,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优化和完善网架结构,扎实推进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深化应用,适应智能配网发展需求,增强电网互供能力和自愈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充分发挥域内多网电源保障,以自备机组和储能为调峰电源,优先消纳风光等新能源。结合增量配电网建设,重点引进可调节负荷,开展新能源市场化并网试点建设,持续降低新增稳定负荷用电价格。全面推进霍林河地区一体化发展,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能源结构优化和运行方式调控为手段,打造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示范区。
在工业园区,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运用“互联网+”新模式,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二)智慧电网建设工程
立足于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存量配电网,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满足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并适度超前为原则,结合整体工业布局,通过对增量配电网的规划及构建,优化电网结构、提高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建设一个覆盖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电网。
协调统一:与城市大电网总体规划协调统一;与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存量配电网协调统一;规划范围、规划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一致,与城市规划发展相适应。
安全可靠:电网发展规划必须符合电网运行规律,满足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要求。做到目标网架结构清晰、合理,调度运行方式灵活,技术原则及标准统一,短路电流水平合理,电网抗风险能力大幅提高,建设“强—简—强”的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网架构。
经济合理:在综合考虑电网安全可靠性基础上,通过合理规划,充分挖掘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在城市拓展区域,线路尽可能采用多回同杆并架,沿城市规划绿化走廊架设,即减少土地占用,同时降低电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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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结合220KV橙鑫输变电工程,形成以220KV化成箔站、220KV橙鑫站为中心,66KV变电站双辐射、双T为主的坚固及供电可靠性高的“日”字型网架结构,极大保障企业用电安全。 |
专栏5 霍林郭勒市增量配电网项目
(三)数字能源建设工程
应用先进的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创建多能互补供电与高载能产业深度融合的智能综合管理系统,研究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行技术方案,逐步扩大智能局域电网覆盖区域,提高电力系统智能化水平和供电质量,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高载能产业绿色发展,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开展智能局域电网技术研究应用,完善风光火储多种电源互补协调上网技术,探索储能设施应用创新技术,挖掘源网荷储融合智能调控技术潜力。
2.推动煤矿智能安全开采与治理技术创新应用。创新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技术,推广智能开采、填充开采、保水开采以及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重点开展大型露天矿连续、半连续开采生产系统等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煤炭开采效率和智能化水平。提升重大灾害监控预警、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装备应用能力,提高煤矿抗灾能力。
3.积极推进高比例新能源就地消纳技术应用。在煤电灵活性改造方面,结合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行的需要,推广应用深度调峰的煤电灵活性改造技术和快速响应负荷变化的煤电运行技术。在负荷侧灵活性提升方面,开展电解铝生产对负荷波动的适应性研究,为大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创造有利条件。在储能方面,结合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微网储能系统、分布式能源系统储热(冷)技术,推进重力储能、新型风电储能材料、大规模超临界空气储能系统、储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三、紧盯“三个”重点领域,确保能源行业安全高效运行
(一)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印发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推动煤矿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定级,加强动态监管。对事故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煤矿,降低或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深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
2.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建立《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管理档案》,形成一矿一档,及时更新信息。所属煤矿对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负管理责任,科学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核查煤矿生产能力、证照、生产条件等相关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动态核查,督促所有生产煤矿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坚决杜绝煤矿超能力生产。
3.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树牢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健全矿井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机构,配足人员。加强矿井通风管理,提高通风设施构筑质量,强化防灭火措施管理,做好自然发火防治工作。加强机电提升运输环节安全管理,完善矿井“一坡三防”防护设施,确保供电系统、运输系统及装备的控制系统安全。
4.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基地建设,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制,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电力安全运行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安全防护技能。建立健全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电力安全执法检查,深化电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分层分区、合理布局、结构清晰”原则,统筹电源、电网、用电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时序,统一标准、强简有序、远近结合、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电网结构,提高消纳新能源发电能力,完善电网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全面提升源网荷储协调互动能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积极发挥分布式能源支撑保障作用,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灾难抗灾能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电力设施保护良好舆论环境。
2.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统筹推进主网架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电网有机衔接、协调发展。加大配电网建设力度,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及微电网建设。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全方位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响应能力和恢复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建立电力行业、企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平台,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及应急保障能力。
3.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提升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推动火电机组调峰能力改造,提高区域电网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源网荷联动机制,支撑源网荷的全面互动和协调平衡,建立健全新能源、常规能源和电网的协调管控机制。加强电力设施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和措施。
4.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地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完善通报、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频发、企业履职不到位及其他涉及安全的重大事项,通报或约谈企业负责人。
(三)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油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督导企业加强管道项目全过程闭环监管,强化管道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停运等环节的管理。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导管道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2.健全完善长输管道巡护体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长输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道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督导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完整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发现危害管道安全情形或隐患,按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标志毁损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3.健全长输管道保护监控体系。加快长输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加强信息数据采集、共享、使用和管理,提高管道保护信息管理水平。督导长输管道企业按规定开展管道风险辨识和评价工作,明确风险源、风险等级、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式和责任人。采用加密巡线、视频监控、标示加密、宣传走访等措施加强管理,同时,督导管道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广并应用大深度管道探测技术、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对管道的腐蚀防护、第三方施工预警系统、无人值守、地质灾害监测等智能感知系统,进一步提升管道保护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到2025年,按接入430万千瓦新能源测算,全市预计煤炭消耗量与目前持平,天然气用量新增0.5亿立方米,油品使用量略有增长。
(一)优化能源供给体系,推动能源领域减排。本规划以构建多元安全的现代能源供给体系为重点,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发展可再生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有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良好的环境效益。
(二)优化能源消费体系,推动用能领域减排。本规划以构建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消费体系为重点任务,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推动重点用能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十四五”期间,持续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有序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通过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和碳排放强度。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环评工作保障措施。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统筹“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修编规划情形、跟踪评价、规划与项目环评联动,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夯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竣工环保验收,依法开展后评价,并落实好跟踪监测、企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环评、施工期环境监管、后评价的有效衔接。加大项目环评违法处罚力度,强化违法项目环评手续完善,优化产能变化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环境问题整体改善。
(二)加强能源开发生产环节环保措施。所有电源、输变电等能源项目,建设过程要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投运过程要做到环保设施全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严格新建机组环保准入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燃煤发电机组均按超低排放标准设计,配建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辐射项目持证运营率达到100%。加强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与处置,减少对水体、土壤等的影响。
(三)加强能源运输储备环节环保措施。输变电工程采用先进技术,优化施工方式,截污治污,合理安排防护距离,降低电磁辐射、噪声等环境影响。依照油气管道运行规范,切实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煤炭运输系统,提高“公转铁”集装箱运输能力,减少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对煤炭储备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预防自燃措施。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对全市能源发展的指导作用,增强规划引导作用,落实好规划重点任务,通过规划与项目的相互结合和有机统一,增强规划对布局和项目投资的调控管理,促进规划有序实施,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政策支持,建立上下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通辽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我市的支持,积极争取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绿色高载能示范项目配套政策。根据产业基础和用能负荷特性,积极争取电力平衡单独测算政策,适度放宽建设火电调峰电源限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支持,着力推进电力调配交易中心建设。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能源经济建设的产业布局、项目审批、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保障行业安全运行
落实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责任,督促能源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实行能源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完善能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推行“非现场监管”举措,采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大数据智能预警等方法缓解执法机构编制少、任务多、责任重的现实问题。采取线下监管与线上监管相结合的方法,重组监管业务链条,提升部门监管能力。
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集中利用与分布式生产、就地消纳有机结合,分布式与集中利用“双管齐下”。科学有序制定分布式电源发展规划,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用电需求、能源和电网规划评估当地分布式接纳能力,统筹确定分布式电源中长期开发规模,确保安全消纳,并把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能源系统的分布式应用、创新发展将作为我市节能降耗、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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