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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5-11-17 09:0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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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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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民族工作、公安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规划,安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三)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备活动。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全市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犯罪案件。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八)依法查处危害国内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开展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负责组织开展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

(十)负责有关党和国家、自治区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被装规划管理与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助。

(十五)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后市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

(二)情报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情报收集研判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行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以及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会务、统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团体、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

(四)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加挂“森林公安局”牌子)。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五)督察法制大队(加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牌子)。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六)交通管理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指导等工作。

(七)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刑事科学技术室”牌子)。负责刑事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

(八)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管辖的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十)警支大队。负责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数据建设工作;负责网络技术手段、视频图像侦查手段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负责涉恐重点人管理、反恐防范和情报工作;负责涉恐案件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等工作;参与公安警卫、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二)禁毒大队。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推动全局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机关纪委。负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市公安局内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友谊路2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2685

负责人:刘增喜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情报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情报收集研判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行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以及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会务、统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友谊路南段29号公安局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5—7928110

负责人:史明伟

(二)督察法制大队(加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谊滨路中段执法办案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7929640

负责人:魏璟

(三)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老特警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7821110

负责人:李大鹏

(四)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指导等工作。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新城区巴润社区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2737110

负责人:张彬

(五)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友谊路南段29号公安局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7927110

负责人:李永强

(六)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管辖的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司法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6163110

负责人: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