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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5-11-17 09:0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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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交通规划建设、城市客运、运输服务、管理维护、安全应急、行政执法、行业监督管理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霍林郭勒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管理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和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监督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负责地方铁路、民航的行业管理,按权限拟订全市铁路、民航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地方铁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民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

(八)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市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九)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十)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的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提出项目的行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和设计的审批;市发改委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审批。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指导城乡客运(含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农牧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其它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船舶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监督指导。市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5.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霍林郭勒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全市铁路、民航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铁路、民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内铁路、民航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对接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民航项目等事宜,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系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党建、档案、扶贫帮困、群团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培训教育、劳资社保、财务审计。

(二)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改革协调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行业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及行政应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市公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公路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及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限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的违法行为;在系统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管理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监督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

积极动员参与战备训(演)练,对地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对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实施交通保障。组织协调和落实交通战备相关工作。

(三)公路工程股。负责制定、规划全市公路水路工程的建设、养护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总结、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批、招投标、工程前期、公路防汛、地震等抢险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农村社区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公路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信用评价;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建设项目。

综合分析全市铁路、民航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牵头健全完善铁路、民航建设协调机制、民航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和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交通运输局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2071      

负责人:王跃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3.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市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城市客运、地方海事行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港口行政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工作。

4.安排使用交通运输执法专项经费,配备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装备设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市场的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和查处道路运输市场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合法经营。

7.保护路产路权,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8.负责城乡客运(含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管理,监督检查和查处客运市场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客运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合法经营。

9.加强港口行政管理综合执法,负责经营性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10.负责全市乡村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工作,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1.参与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12.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友谊路南段交通局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8722115

负责人:刘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