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7 09:0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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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是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霍林郭勒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于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按权限拟订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核算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备案霍林郭勒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负责拟定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后,市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群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管理、会务组织、安全保卫、机关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和安全保卫、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等。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管理统计系统统计事业经费和本级经费。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经济综合股。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并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宣传;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等。负责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贸易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作、居民收支调查等。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平台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实施全市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的核算,负责全市牧业年度畜牧业普查,负责县卡、乡卡、村卡统计任务。
(三)社会事业股。指导实施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和科技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指导实施全市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政府大楼西侧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66309
负责人:赵锦明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统计调查中心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统计,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按时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2.做好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和保管工作;
3.做好有关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4.完成霍林郭勒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政府大楼三楼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75-7966960
负责人:郑皓
(二)霍林郭勒市统计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国家在我市进行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
2.承担上级下达的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3.承担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提供普查数据、数据发布等工作;
4.承担全市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与分析研究等工作;
5.承担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6.承担霍林郭勒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政府大楼三楼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75-7922198
负责人:孟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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