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7 09: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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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专项规划、区城规划、空间规划与霍林郭勒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霍林郭勒市政府委托代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草案规章。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评估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 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規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全面推进对外开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霍林郭勒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计划,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协调核准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井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措施。
(七)推动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霍林郭勒市区城协调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落尖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战略,提出推进霍林郭勒市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推动重点区域开发开放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八)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落实促进消费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组织拟订并 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创新创业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霍林郭勒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十)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管理和上市企业的推荐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霍林郭勒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推进实施可特续发展战略,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 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建议。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储备总体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霍林郭勒市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监管,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霍林郭勒市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监测市内外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承担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霍林郭勒市级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十五)根据霍林郭勒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霍林郭勒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霍林郭勒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本级投资项目。
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霍林郭勒市粮食和物资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安全自治区主席责任制落实和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跟踪研判涉及霍林郭勒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配合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霍林郭勒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九)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霍林郭勒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霍林郭勒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井发布信息。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徽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鉴林郭勒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 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5. 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顸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 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霍林郭勒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 建立人口预測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霍林郭勒市能源局的职责分工。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霍林郭勒市能源局负责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与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霍林郭勒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霍林郭勒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霍林郭勒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星林郭勒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监管,根据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文体活动、公务接待和扶贫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和提出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统战、群团工作。同时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二)国民经济与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股。提出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組织拟订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霍林郭勒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起草重要文件。
监测分析霍林郭勤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霍林郭勒市经济调节的目标;对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组织拟订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协调解决霍林郭勒市国防动员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分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霍林郭勒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建议、措施。编制霍林郭勒市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谋划储备重大项目,调度项目进度情况。参与推广政府和社会投资合作,争取并汇总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拟定霍林郭勒市财政投资建设计划。
研究分析霍林郭勒市全社会资金平衡,做好发展规划和财税金融政策的统筹协调:参与研究霍林郭勒市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霍林郭勒市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及推进霍林郭勒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上市企业的推荐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办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研究霍林郭勤市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霍林郭勒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相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三)地区经济与产业发展股。组织拟订霍林郭勒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城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星林郭勒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综合协调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研究提出霍林郭勒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和结构优化目标,协调有关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国外贷款规划井提出重大备选项目:配合开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霍林郭勒市对外开放的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组织实施霍林郭勒市经济协作活动。
负责贯彻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东部经济振兴有关问题。研究和落实国家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霍林郭勒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等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霍林郭勒市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解决西部开发有关工作。
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霍林郭勒市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霍林郭勒市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统筹霍林郭勒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霍林郭勒市铁路、公路、民航、邮政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四)社会发展与粮食物资储备股。综合提出井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井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霍林郭勒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霍林郭勒市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街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霍林郭勒市发展规划。
拟订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管理制度、办法。拟订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霍林郭勤市粮食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措施。制定霍林郭勒市粮食购销策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拟订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市场分析、监测预警和应急网络建设工作。
组织编制霍林郭勒市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投资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申请、审核井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协调落实。负责组织对霍林郭勒市粮食安全战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推进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工作。承担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霍林郭勒市储备粮油和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和霍林郭勒市承储企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霍林郭勒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霍林郭勒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监管,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五)环资与审批股。综合分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问题:组织拟订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指导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霍林郭勒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协调核准等工作。
协调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井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政府大楼西侧1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66323
负责人:周国海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价格认定中心(大中型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有关部门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工作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水库移民政策进行研究,预防和排查不稳定因素;承担为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规划审查、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提供行政辅助性工作;完成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新区行政中心西侧132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7966321
负责人:冯琳
(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统筹制定全市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工作。负责落实国防动员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防动员方案预案。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新域新质等领域动员准备和组织实施,督导国防动员落实。协调落实国防动员需求对接、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实力统计工作。协调开展国防动员平战转换,配合组织人民武装动员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会议筹备、业务协调、文稿起草等工作。2.组织编制人民防空方案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国防动员信息数据的转换运用。负责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协调落实国防动员各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组织推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指导协调和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组织草拟军事设施保护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护措施、建设内容,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相关工作。3.组织协调市国防动员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检查指导全市国防动员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地下机动路线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核以及建设、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防护工程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拟定全市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全市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党政办公室增加"负责市本级国防动员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权限监督检查全市国防动员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能。
办公地点:霍林郭勒市行政大楼西侧132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488582822
负责人:赵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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