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7 09: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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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确定的卫生健康政策及卫生健康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制定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并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 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保障和促进紫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老年健康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霍林郭勒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者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有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婉建说,统进生有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昆街楼李与制定人口类展概划和鼓策,落安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交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继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综合股。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保密、外事、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
2.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与支援工作。
3.贯彻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住院医师规苑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4.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公共卫生股。
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2.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组织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4.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督、指导、管理、考核工作。
5.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6.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7.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小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三)医政医管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果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欧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车业发展工作。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疗机构资质进行审批、登记、校验带工作。
配合征兵体检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药品相关的鼓励扶持政策。负责做好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组织落实全市药品政策、法规及相关措施,提出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管理蒙医药中医药相关社会组织。负责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负责蒙医药中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蒙医药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完善蒙医药标准体系,促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和蒙医药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4.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晏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有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珠家庭扶助制度。
2.组织贯彻井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龄事业的具体工作。
(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政府大楼西侧十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66626
负责人:赵晓英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提供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
2.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宣传教育、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调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推广等工作。
4.承担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工作,接受下级转诊。
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475-7921600
单位负责人:胡凤波
(二)霍林郭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着霍林郭勒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地方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职业健康监护、食源性疾病监测、卫生监测、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学校卫生、青少年眼病防控及其他促进健康等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一中南街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475-7826608
单位负责人: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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