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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11-17 09: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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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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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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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监管、建筑业监管和发展、物业管理、城市行政执法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三)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全市房屋登记工作。

(五)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

(六)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指导并监督全市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贯彻执行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市室内装饰业。引导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八)负责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贯彻执行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执法监督有关政策、制度和措施。依法组织查处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和跨区域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及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三)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十四)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监督物业服务市场,贯彻执行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更新改造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重要文稿起草,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息调研、网络安全、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及重要会议会务等工作。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的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保障工作。负责拟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设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委托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年度预、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支、核算管理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内部控制和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统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群团等工作。传达落实系统党委的各项决议,负责组织、督促、检查、落实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所管干部的培训、教育、考核、奖惩、任免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住房保障股。贯彻执行通辽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清退及住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城市危房排查改造工作。

(三)建筑市场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造价与节能科技股)。贯彻执行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筑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审批事项业务统筹、流程优化、政务公开等工作,行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结、发证、归档、公示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审批其他相关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建筑市场监管股)。

指导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装饰装修、室内装饰、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自建房使用安全、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的宣贯培训及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火灾调查等工作。组织施工工法评审报批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的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工程造价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工程造价、建筑节能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造价与节能科技股)。

(四)城市建设股。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市政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申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城市管理方面重大问题并提供政策建议。指导实施城市管理相应技术规范、标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城市防涝、道路、园林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停车场、垃圾处理、公共照明、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承担城市建设、市政公共事业等上述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五)供热燃气股。负责监督指导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城镇供水排水工作。指导实施城镇污水父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负责市政排水污水维修和养护工作。贯彻执行供热、燃气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监督、规范供热和燃气企业经营市场秩序,督促供热、燃气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供热、燃气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调整和划分供热区域,协调跨区域的入网负荷分配。贯彻执行供热、燃气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开展供热、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供热、燃气行业内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供热燃气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一中南街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2048      

负责人:马富强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屋产权确认、物业服务及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房产交易监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服务监管、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行政辅助性工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政策制定解读及商品房小区交付使用相关辅助性工作,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强化政治功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意见。完成霍林郭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温馨家园东门北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475—2349007

负责人:吕勇

(二)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协调和组织做好新城区建设工程的前期论证、工程设计、招投标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负责新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负责新城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4.负责已完工程的竣工结算、收尾等事务性工作;

5.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政府大楼西侧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475—2349522

负责人:徐长江

(三)霍林郭勒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站

主要职责:

1.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提供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行政辅助性工作,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的技术辅助性工作;承担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的行政辅助性工作;对全市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性工作;为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提供行政辅助性工作。

2.完成工作范围内霍林郭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原国融证券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475—2349233

负责人:闫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