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7 09:1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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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体育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统筹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负责全市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七)负责本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并参与管理用于调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支持重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建设工程;承担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拟定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规范办学行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校园足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直属系统股级干部。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审核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
(十)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文凭的审验(送)和发放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指导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监控及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规划、验收,监督体育用地预留、群众体育设施装配。
(十八)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全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九)统筹规划全市足球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足球事业总体战略,负责全市足球运动的开展、普及和提高;负责足球运动的各项业务管理、研究,拟定全市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划和训练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部门指派的国际、国内足球比赛活动。
(二十)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重大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管理全市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按权限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霍林郭勒市体育彩票销售安全管理。
(二十二)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安全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二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统筹安排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管理;承担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宣传、信息等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发布、监测工作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和规划编制审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育项目的调研、编制、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负责本级各类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监督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研究提出机关及所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意见,承担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并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造册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教育捐赠、教育收费和教育扶贫工作。
统筹协调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及防范处理邪教等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推动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和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等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股级干部的选任、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评工作;负责教师招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统战、工会、妇女等工作。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或者园长继续教育;负责全市各类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表彰奖励及职称、骨干教师评审和教师岗位聘任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开放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教育学会、协会等工作。
(三)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对市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承担对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完成情况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教育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霍林郭勒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技术工作;指导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承办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文凭的审验(送)和发放工作。
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的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学生职业指导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凭的审验和发放工作;组织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幼儿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工作;开展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的配置及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市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组考、体检、建立档案、公布高考成绩、组档、报档工作;负责全市成人高考、自考报名,抓好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实施考试,办理学历证明登记、审核、报批、发放等工作;组织全市高中生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及考试工作;组织中师、中专五年制高职报名及考试工作。
(五)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股。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检查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参与指导相关专业师资、教材及课程建设;承担并组织指导校园足球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拟订霍林郭勒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研究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布局;拟定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性体育竞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各级训练基地发展、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审查和组织协调在霍林郭勒市境内举办的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和主办霍林郭勒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市裁判员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少儿体校和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组织全市青少年运动员参加霍林郭勒市、通辽市、自治区和国家的注册工作。拟订霍林郭勒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体育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体育工作发展战略,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体育法制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政府大楼A区二、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2348688
负责人:刘汉发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
开展素质教育,艺术培训,科普教育,文娱体育,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课外活动。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体育馆路南法院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15248390196
负责人:周微
(二)霍林郭勒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办理助学贷款和各项学生补助。
办公地址:青少年活动中心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475-7966825
负责人:赵晶晶
(三)霍林郭勒市教学研究室
主要职责:
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党校。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13947590116
负责人:王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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