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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5-11-17 09:0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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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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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霍林郭勒市信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市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霍林郭勒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协调指导信访工作、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化解、信访改革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协调指导苏木、各街道和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委、政府及市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苏木、各街道和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跨旗县、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提出改进信访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十)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后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工作;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接待股。负责接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负责规范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全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投诉请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等;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检查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承担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负责办理上级转送、交办和到市来访事项;统计分析进京、赴区、到市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我市到北京、呼和浩特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贯彻上级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管理使用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信访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网络信访、主席信箱等信访事项;承办上三级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网络信访、主席信箱等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网络信访、主席信箱等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级巡视(察)组或督导组转送、交办的事项;统计分析来信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各部门来信和网络信访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司法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3330

负责人:包世军

邮政编码:029200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信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及信访事项转办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及约访工作;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司法综合大楼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5—2742605

负责人:包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