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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

发布时间:

2025-11-17 09:00

信息来源:

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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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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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霍林郭勒市能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能源局拟订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霍林郭勒市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建设,霍林郭勒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市属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属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研究拟订霍林郭勒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等职责划入市能源局。市能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霍林郭勒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提出霍林郭勒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落实通辽市相关工作要求,拟订实施细则。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霍林郭勒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项目,指导协调霍林郭勒市农村牧区能源发展工作。

(四)组织推进霍林郭勒市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及相关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

(五)负责霍林郭勒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负责霍林郭勒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协调霍林郭勒市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全面履行“三管三必须”职责,从行业规划、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霍林郭勒市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七)负责监测分析霍林郭勒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和电网运行以及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霍林郭勒市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依法开展霍林郭勒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研究拟订霍林郭勒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霍林郭勒市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八)负责霍林郭勒市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统筹霍林郭勒市煤矿火区、采空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

(九)负责开展霍林郭勒市能源对外合作,协调推进与周边区域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工作。

(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市能源局负责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后市能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及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风险防控、后勤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指导和建设能源大数据,负责机关信息化、融媒体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纪检、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负责研究能源发展战略重大问题,提出霍林郭勒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金融发展、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战略。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能源重大事项的跟踪、调度和落实。负责霍林郭勒市能源统计调度、预警预测、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提出霍林郭勒市能源发展改革建议。执行国家、自治区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根据霍林郭勒市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承担政策法规、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和项目的合法性审查。研究拟订对外开放规划,组织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与合作。指导能源行业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文稿工作。

(二)煤炭油气股。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全市煤矿及配套洗选厂、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以及炼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瓦斯抽采利用、绿色充填开采等项目审核转报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及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煤炭资源开采技术革新,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煤炭产业政策,负责霍林郭勒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霍林郭勒市煤矿火区、采空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霍林郭勒市市属煤矿项目建设和生产秩序监管。管理霍林郭勒市市属煤矿生产能力,调控霍林郭勒市市属煤炭生产总量,按规定权限承担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公告等工作。从行业规划、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拟订相关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相关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合协调霍林郭勒市市属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电力股。承担电力行业管理和体制改革等工作,拟订霍林郭勒市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监测分析电力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霍林郭勒市市属煤电、电网、农村牧区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等工作。研究拟订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电力交易计划及全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电力及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储能相关工作。

负责霍林郭勒市市属煤电、电网(含增量配电网、储能电站)、农村牧区等能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拟订相关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相关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企业电力运行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合协调霍林郭勒市市属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以及大面积停电事故应对处置等工作。

(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股。承担霍林郭勒市市属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新能源、生物质能、水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霍林郭勒市市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承担氢能行业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拟订氢能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霍林郭勒市市属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拟订相关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相关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合协调霍林郭勒市市属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政府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1508

负责人:郭艳坤

四、所属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中心

霍林郭勒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中心为市能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现代能源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研究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2.严格落实市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推进落实市属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市属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建设。指导能源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按职责权限,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指导电力法律法规执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电力运行安全。

3.承担全市能源信息相关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收集国内外能源相关信息,提出全市能源产业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建议;参与能源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论证和评估。

4.根据能源发展战略,协助霍林郭勒市能源局研究提出霍林郭勒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参与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有关政策,拟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5.协助研究拟订现代能源建设方案和对外开放规划,组织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与合作,推广智慧服务系统的应用,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撑。

6.完成霍林郭勒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政府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1508

负责人:高军军

(二)霍林郭勒市能源保障中心

霍林郭勒市能源保障中心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关于能源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关于能源保

2.定期调研霍林郭勒市周边煤矿生产运行状况和煤炭市场情况,协助产煤用煤企业建立良好沟通联系机制。

3.掌握霍林郭勒市市属煤矿产销情况和霍林郭勒市电力运行情况,积极协助企业解决煤炭短缺问题,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

4.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有关有序用电相关政策,进行地区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指导电网公司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在可预知电力供需紧张情况下,通过有效措施、技术改进等方式,按照《有序用电方案》控制部分用电需求,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保障燃气相关政策,进行地区长输管道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协助完成地区应急储气能力建设任务,确保严格按照合同保障气量充足并具有应急可用性,在天然气应急调用时能够按照约定气量和运达时限高效履行,推进全市天然气平稳供给。

6.承担收集能源供需相关信息,对全市能源保障供需进行预测预警和建议及统计工作。

7.完成霍林郭勒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政府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7921508

负责人:徐英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