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03 17:0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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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新因保管不善,将2024-000111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新
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