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02 16:4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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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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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住所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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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霍市监处罚【2025】043号 |
霍林郭勒艳秋粮油蔬菜超市 |
92150581MA0N65DG8H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 |
张艳秋 |
霍林郭勒艳秋粮油蔬菜超市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没收无标签的散装食品“韭菜花”8盒;3、罚款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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