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03 09:0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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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防止乱收费行为,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将《霍林郭勒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止2025年8月5日在霍林郭勒市范围内执行的中央、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收费清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凡未列入《收费清单》却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实行的收费(国家或自治区有明确规定且符合立项程序的收费除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三、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执收单位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15。
四、《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之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国家或自治区有明确规定且符合立项程序的收费除外),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每年会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附件:
霍林郭勒市财政局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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