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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16 17:0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3-02-16 17:0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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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现公布霍林郭勒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gls.gov.c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79612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通辽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魅力霍林河”政务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78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11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767条。组织编发市政府公报6期,发行300余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归档各环节,细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实现依申请公开“接诉即办”。今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才予以发布,对所有内容进行逐字校对,尤其是对涉及国家领导人相关表述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有上网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到让群众查看信息方便、快捷。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栏目设置,增设“疫情防控”、“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预公开”、“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栏目,并及时公开各项信息,按要求及时维护和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积极推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本年度在政府网站新增“智能知识库”、“智能问答库”,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切实起到政府信息公开便民作用。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加强政府网站整合和政务新媒体清理,目前,全市保留政务新媒体34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大我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全面公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加强指导协调,有效加快了工作进展,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在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规检查基础上,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5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广度、深度有待加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要求,仍存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情况。

二是工作监督指导仍需加强。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受疫情影响,对各地区、各部门公开工作的实地指导监督开展不够,开展培训次数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努力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在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规检查基础上,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协调各市属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以来,霍林郭勒市政务公开工作在通辽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通辽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霍林郭勒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本年度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411条。

二是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本年度通过“魅力霍林河”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2767条。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