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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09: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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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09: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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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政公办发〔2022〕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分局2022年度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撰写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涉及内容,除部分涉密内容外,包括建设项目受理、审批公示、行政处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均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分局为及时高效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在分局内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部署,制定了《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责任到人,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现涉及微信公众号“霍林郭勒环境保护局”、新浪微博“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市分局”、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网站、霍林郭勒市三务公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等不同线上平台,根据不同平台对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我分局安排专人对各系统进行及时维护更新,向公众公开我分局各业务系统的重点信息,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体系,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范围,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对公开形式、公开目标予以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将人民群众所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建设项目受理及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纳入公开管理范围,严格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在分局领导的统筹安排下,重点把控及时、准确这一公开要点,涉及信息公开的各科室均按时完成了相关工作。但在具体开展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信息不够多元化等。     

(二)改进情况     

将重点放在准确性、时效性上,规范有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指示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内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准确把握工作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时限,明确信息公开的意义,建立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另外,要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工作信息的公开工作合规、安全,涉及机密性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注重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通过“霍林郭勒市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霍林郭勒市三务公开网站”、“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等线上平台,及时公开我分局相关信息及检查结果,做好“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将信息公开日常化,系统化。     

2.依托网络平台,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工作,让线上维护常态化,科普化,建立相关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及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拉近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建立沟通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3.正确使用各项信息公开处理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增强我分局职工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     

4。在分局内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旨在提升职工业务能力,以便更好胜任相关工作任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对成效突出的科室予以表扬。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