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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09:1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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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0 09:15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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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g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联系(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友谊路南段29号;联系电话:0475-7928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具体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百姓利益的政府信息、重大决策、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等及时主动公开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2023年,通过三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信息累计30条,在“平安霍林郭勒”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未受理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务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扩大新媒体官方账号影响力。2023年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霍林郭勒”每日更新不断,共发布各类信息450余条,关注人数1.3万余人;“平安霍林郭勒”官方斗音号,发布108条信息,粉丝关注量1.2万余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督导检查。对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实时监测,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规划、有推进、有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上看,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中个别业务部门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需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思想认识,使“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行政理念。

(二)改进情况: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序、方式得当、渠道畅通;明确任务目标方向,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加强横向联系,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明确责任。成立了政府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增喜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二是贯彻落实。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助推了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三是建全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抓督促、年度有考核”,促进了公安机关政府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水平。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