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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8 10: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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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8 10: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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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g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联系(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沿山路27号;联系电话:0475-23491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分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分局除部分涉密内容外,其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均已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分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本年度我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分局已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责任到人,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现有微信公众号“霍林郭勒环境保护局”、新浪微博“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市分局”,并按时维护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包括“霍林郭勒市三务公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等,做到信息更新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形式、公开目标予以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公开意识,将人民群众所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公开管理范围,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由于对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领会不够深入,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仍停留在表层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按照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结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时限,形成顺畅的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霍林郭勒市三务公开网站”、“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等线上平台,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我分局相关信息及检查结果,将信息公开日常化,系统化。

2.依托媒体平台,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效力,建立相关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及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拉近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