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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15:0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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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7 15:0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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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g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莫斯台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创业路中段西侧;联系电话:0475-63725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莫斯台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引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根本遵循,锚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核心方向。以“织网・扎根・连心”工程为抓手,深耕基层、厚植民心,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以务实之举破解治理难题,以奋进之力践行使命担当,圆满交出年度工作答卷。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三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条,其中党务公开26条,政务公开17条;莫斯台街道公众号发布信息840余条,阅读量87000余次,市级媒体上稿586篇,自治区级媒体上稿5篇,国家级媒体上稿1篇。街道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按规范流程完成28个事项的认领、编制及发布工作;对应在通辽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完成该28个事项的人员权限分配、办理流程配置等全环节操作。本年度自年初起,综合受理窗口已累计完成录件548件。与此同时,依托线下公示栏常态化公示政务信息,并持续探索多元化公示途径,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与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街道共收到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对申请事项进行逐一甄别、分类处理。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及时予以答复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不属于公开范围或无法提供的申请,也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整个办理过程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得到规范、准确、及时的回应,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我街道对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我街道全年无需要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平台高效运行为依托,推动政务信息更大范围向公众开放,为群众打造便捷化、一站式的信息查询与获取渠道。平台特设互动交流板块,诚邀社会各界建言献策,对合理意见迅速响应、积极吸纳,切实调动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全链条制度体系,把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入各项重点任务的部署、实施、考核全过程。依托目标考核、社会评议等监督路径,拧紧督查落实 “螺丝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供给深度不足,实用性亟待提升。现有公开信息多为政策文件的机械堆砌,缺乏对政策内涵的通俗化解读。以社保政策为例,政策更新后,近发布条文原文,未结合不同群体特征提供具象化的缴费、待遇领取示例,导致公众难以准确理解政策对自身的实际影响。二是信息传播渠道失衡,线下阵地作用弱化。当前信息公开过度依赖线上渠道,对老年群体、残障群体等数字弱势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关注不足。社区公告栏信息更新滞后,致使该部分群体无法及时、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耕信息实用性,让政策解读“接地气”。针对复杂政策法规,安排专人查找官方解读材料,通过图文结合、案例剖析等形式,将生硬的政策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指引。例如,围绕民生问题制作社区书记说民生系列短视频,以问答形式聚焦群众高频关切问题,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指南”,每集视频精准解答一个核心问题,让政策真正走进群众生活。持续深化学习,通过定期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推动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髓,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激活线下宣传阵地,打通信息“最后一公里”。建立社区公告栏常态化运维机制,对公告栏进行功能分区,按照信息重要程度和类别有序张贴内容,确保每周至少更新一次,让社区公告栏成为群众获取权威信息的固定窗口。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针对老年群体、残障群体等数字弱势群体开展上门服务,一对一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同时,在社区设立信息咨询服务点,为居民提供现场政策解读和纸质资料领取服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信息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