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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09 16:50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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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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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g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综合馆A2楼;联系电话:0475-79690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通辽市工作安排,紧扣《条例》要求,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主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2025年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市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真公开”原则,明确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限,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提质扩面。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专区等各类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5条,其中政务动态类2892条、重点领域信息类763条、概况类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流转—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政务督办体系,确保每一件申请都能得到规范、及时、准确的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均为当面申请和网络申请,无信函申请、传真申请,无延期办结情况,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答复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规范管理、高效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市坚持“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双线融合”的原则,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触达率和便捷度。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完善网站功能布局,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技术保障等工作,确保网站运行稳定、访问流畅。

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整合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明确各平台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力,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严格执行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及时、规范,有效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评议、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存在主动公开不及时、依申请公开超期办结、公开内容不准确、涉密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3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76.49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1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1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为笼统,群众关切的公开内容不够充分、不够具体,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仍有提升空间。

2.公开平台运营质效不均。政务新媒体矩阵部分平台内容更新频次不一,部分基层平台存在内容同质化、互动性不足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便捷、高效的传播优势。

3.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精力有限,且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公开范围界定、保密审查标准、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掌握不够精准,导致部分公开内容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公开精准度。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细则,要求各相关单位全面、细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增加案例解读、场景解读等形式,确保政策解读通俗易懂、直达群众。

2.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运营管理。规范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营,制定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各平台更新频次、内容标准和互动要求,杜绝内容同质化,提升互动回应效率,对群众留言、咨询做到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置,推动各部门、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公开范围界定、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核心业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各单位相互学习、共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共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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