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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16:19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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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7 16:19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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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g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联系(联系地址:友谊路南段29号;联系电话:0475-79281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服务民生、保障民安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聚焦执法服务、安全防范、政策解读等群众关切领域,构建多渠道公开矩阵。通过“三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务信息43条,依托“平安霍林郭勒”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类信息721条,官方抖音号制作发布反诈、交通管理、户籍服务等主题短视频26条;开展线下政策解读活动26场,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确保申请办理合法合规、准确高效。截止20251231日,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已按要求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源头管控,重点排查涉密信息、个人隐私、敏感内容,全年无涉密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成立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升级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规范,定期开展错敏词排查和内容更新维护,保障公开渠道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公安局办公室为专门工作机构,制定1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协同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2次,学习先进经验,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新媒体平台运维不够及时,内容更新频次不足,形式创新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建立新媒体平台更新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内容策划与运维,创新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公开形式,提升信息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