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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11:33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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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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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gls.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司法综合楼8楼;联系电话:0475-79262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专栏、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发布信息196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信息、公共服务清单等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方面,对《霍林郭勒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进行解读,发布解读材料2份。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全年办理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为公证服务费,本年度收费总金额为747600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工作,确保渠道畅通、流程合规、答复严谨。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机制,落实“三审三校”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确保信息归集准确、更新及时、查询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三务公开网站司法局专栏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提升信息检索和浏览的便捷性。二是加强“霍林郭勒市司法局”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2025年发布政务信息、普法资讯190余条,拓展了公开渠道。三是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设置信息查阅点,提供办事指南、政策汇编等纸质资料,线上线下互补,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科室考核范围,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年内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信息培训1次,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7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亲和力与精准度有待提升。 部分文件解读仍以文字转载为主,形式相对单一,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可视化、场景化解读不够,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条款解读得不够通俗易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 线上平台主要侧重于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意见征集等互动模块的活跃度不高,对社会公众关切的信息需求前瞻性研判和针对性供给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针对解读质量提升。2025年,我局在法律法规宣传时,制作了“一图读懂”政策图解宣传单,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率和应用便利度。二是针对平台互动强化。年内对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公众号平台优化了“便民服务”、“普法宣传”板块,形成知识库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