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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15:08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6-01-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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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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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gls.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行政中心大楼西侧六楼;联系电话:0475-792168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领域中心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及时、高效公开有关信息。2025年通过在三务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和发布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内容时效性,推动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落地落实。主要以“三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做好相关专栏信息的更新,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40余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股室直接落实的责任机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程序,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与公众互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发布审核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严谨。

(二)改进情况:一是落实依法依规公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民生重点和公众需求等应急管理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力度,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