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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15:09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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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8 15:09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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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g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综合馆A2楼;联系电话:0475-79690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条例》要求,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主线,以保障群众和企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2025年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霍林郭勒政务服务”公众号、视频号与政务直播官方抖音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政务动态、营商环境优化举措、12345热线优秀案例等内容共83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答复规范,准确援引法律依据,规范答复文书制作,全年无超期答复、答复不当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              息准确、安全、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霍林郭勒政务服务”公众号、视频号与政务直播官方抖音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政务动态、营商环境优化举措、12345热线优秀案例等内容共834篇,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突破7000余人,累计直播观看人数1234546人,点赞量达67601883次,互动解答问题累计10084余条,公布线上视频帮办代办事项清单77项,通过直播帮办代办数量488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投诉电话、邮箱,及时处理群众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需要提升。部分政务服务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对群众和企业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透彻。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需优化公开内容。针对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民生服务等高频领域,提前梳理群众和企业关切点,编制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提升解读实效。定期开展公开内容自查自纠,及时补充完善缺失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合规。二是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审核把关能力。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分享先进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