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4-08 18:43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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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霍林郭勒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使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朱光为组长,副院长包永华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院研究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各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主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1、2015年我院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网开办新闻中心、办事指南、部门基本信息、工作简报、通知公告、法规公文、法学实务、裁判文书、司法公开、诉讼指南、开办公告等公开公布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简报信息31条、在霍林郭勒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00条。
2、强化诉讼服务功能。规范立案大厅,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八项功能”,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摆放诉讼指南材料、公开服务承诺、立案流程、管理制度等,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咨询答疑、风险提示等“一站式”服务。共引导诉讼1536人次,查询咨询864次,判后答疑546人次,实现 “咨询有人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的全方位服务。
3、实行多轨接访,规范和完善院长、庭长接待制度。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并制作值班安排表,将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的姓名、电话予以公示。全年班子成员接访55人,部门负责人接访89人。
4、全面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公开”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走进法庭,参观基础设施等建设成果,与法官“亲密接触”,展示法治的信心和力量。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感受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5、大力实施“阳光审判”,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以外,所有案件都做到公开开庭审理,全年陪审448件,并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全年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文书725份,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方位推进审判公开透明。
6、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和指导民调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每季度向市人大主席团通报工作情况,针对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法官依法办案,全年共邀请听审3次11人。
7、聘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8、坚持问计于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计于民,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向群众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做到了决策前征求意见、运作中接受咨询、完成后反馈情况。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信息查询和咨询认真依法进行依法答复和解释,未收取当事人费用。
2015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未发生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院虽然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和更新的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是加快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网页建设,加强法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上网,了解诉讼程序和案件审理进度等相关信息,不断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二是在继续在立案庭通过LED显示屏对我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和范围、案件审理排期情况、案件公告情况、法庭规则、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判结果(裁判文书)等内容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
三是继续加大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着力推动审判工作,提升司法形象,在各级电视台、《中国法院网》、《内蒙古审判》、《法制日报》、《通辽审判》等网络媒体上发表通讯文章,做好宣传报道。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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